五项环保新规开始执行 涉及环评、固废、机动车等多个领域
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较早一批取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0112050078),准许使用“CMA”计量认证标志的单位,可在全国开展环境监测服务。中心总部在北京,在天津、河北、内蒙古等地设有分部,已实现京津冀内蒙等地服务范围全覆盖,环保验收业务,正快速发展迈向全国。主要业务有水质检测,水量监测,环保验收,环评验收,空气检测,油烟检测,噪声检测,电磁辐射等等。
今年10月1日起,环保领域一项法规、一项指南、三项标准将正式施行,涉及环评、固废、机动车等多个领域。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开启新环评时代。《条例》明确,环保验收公司,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自10月1日起实施,针对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有关危险废物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现状,旨在解决危险废物监管问题。《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环保验收,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10月1日起实施,旨在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人体健康。该标准由环保部于今年5月27日批准,明确了固体废物与污染土壤的界限,明确了固体废物在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属性,提出固体废物与其综合利用产品的界限标准,明确了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液态废物与废水的区分标准。
《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HJ857-2017)被环保部批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满足GB17691-2005*五阶段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的新生产车排放达标检查和在用符合性检查。
化工项目环评选址规范汇编
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较早一批取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0112050078),准许使用“CMA”计量认证标志的单位,可在全国开展环境监测服务。中心总部在北京,在天津、河北、内蒙古等地设有分部,已实现京津冀内蒙等地服务范围全覆盖,正快速发展迈向全国。主要业务有水质检测,水量监测,环保验收,环评验收,空气检测,油烟检测,噪声检测,电磁辐射等等。
化工项目
(爱死化工了,把你排首。)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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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
4.1 化工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导向,以及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宜选择在规划的工业园区规划内。
4.2 厂址选择应结合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及拟建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排污特征,并根据地区环境容量充分进行综合分析论证,优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厂址方案。
4.3 凡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恶臭、放射性废弃物等的化工建设项目,不得建设在下列区域:
——城市规划确定的生活居住区、文教区;
——一级、二级(限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
——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
——自然保护区;
——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4.4 排放有毒有害废气的化工建设项目与城镇和居民之间,应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并应当布置在当地城镇或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全年较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5 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化工建设项目,应布置在当地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下游,排放口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定。
4.6 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地严禁布置在以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区内,也不得布置在当地城建划定的卫生防护区内。
环评
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较早一批取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0112050078),准许使用“CMA”计量认证标志的单位,可在全国开展环境监测服务。中心总部在北京,在天津、河北、内蒙古等地设有分部,已实现京津冀内蒙等地服务范围全覆盖,正快速发展迈向全国。主要业务有水质检测,水量监测,环保验收,环评验收,环保验收收费,空气检测,油烟检测,噪声检测,电磁辐射等等。
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